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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關于做好2016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6〕217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3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實施,成立以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相關縣領導任副組長,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印江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信息、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3名,其中:教育類人員91名,衛生類人員35名,綜合類人員47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附件1《印江自治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艱苦邊遠鄉(鎮)部分職位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高中、職高、技校)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2、選聘在本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四類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
3、本縣村、居委會(社區)擔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干部”);
4、本縣戶籍(生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印部隊隨軍家屬。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報考年齡: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7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28日以后出生);面向村干部招聘職位年齡放寬到40歲(1976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4、面向“四項目人員”招聘的職位,限截止2016年7月28日在本縣服務滿一屆(2年)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5、面向“村干部”招聘的職位,限2016年7月28日前在本縣村、居委會(社區)任“村干部”(“四項目人員”除外)滿1屆(3年)的村支書、副支書、主任、副主任且至今仍在任的符合招聘職位條件的人員,報考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及以上;
6、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的職位,限印江縣戶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生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7、鄉鎮幼兒園教師職位、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職位限印江縣戶籍或生源的畢業生報考;
8、面向“隨軍家屬”招聘的職位,限2016年7月28日仍在印江縣服役的軍隊干部家屬;
9、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10、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委培生;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4、截止2016年7月28日服務期未滿,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6、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報考的人員。
五、招聘信息發布
網址:www.yinjiang.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要求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根據職位資格條件,選擇符合本人報考的職位,統一填寫附件2《印江自治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網上下載),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虛假信息,騙取考試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28—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印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商貿城二樓)。
4、本次招聘所有職位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該職位的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予以調減或取消的職位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于7月31日在印江縣政府網站進行公布。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不改報或超過改報時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改報工作于2016年8月1日17:30停止。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審查人員對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須在報名表上簽名確認。
2、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相關的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報考教師職位的考生還需持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校教師職位需取得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
3、報考“四項目人員”職位考生須持服務證或服務單位及服務地引導辦(項目辦)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須持退伍證、畢業證;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職位的,須由縣人民武裝部審核并簽暑意見,再持結婚證、戶口簿、畢業證報名;報考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職位,必須連續任職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滿1屆(3年)以上且仍在任,同時須持任職文件或當選證書、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簽字蓋章的(證實其擔任“村支兩委”職務的經歷)證明材料。
4、本縣生源或戶籍(需2016年7月21日前在印江登記入戶)。
5、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始終,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職位要求資格及條件,隨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
(三)報名交費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持報名表和資格審查合格的資料到“繳費處”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然后到報名處登記完成后,才視為報名成功。
七、考試范圍、時間和地點
考試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和范圍分別為:
1、教育類
高中、初中教師職位筆試科目為相應科目專業知識,考試范圍為相應科目大學本科及高中教材;小學教師職位筆試科目為相應科目專業知識,考試范圍為相應科目大學專科及初中教材;烹飪教師職位筆試科目為《中職烹飪》,考試范圍為大學專科烹飪專業知識;幼兒教師職位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考試范圍為幼兒教育相應專業知識和教師職業道德。
2、衛生類
護士職位筆試科目為《護理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護理學基礎知識;醫師和技師職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醫學基礎知識。
3、綜合類
綜合類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二)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
1、發放時間:2016年8月12日9∶00—17∶30。
2、準考證發放地點:印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商貿城二樓)。
筆試時間為2016年8月1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1、面試對象:面試對象按照各招聘職位計劃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末位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數達不到1∶3的,參加筆試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印江政府網進行公布。
2、面試方式:A、教育類中小學職位面試采取試講,試講內容為相應學科教材內容;幼兒教師、舞蹈教師職位面試內容為特長展示;B、衛生類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衛生類專業公共知識;C、綜合類職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成績的計算
1、本次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3、本次招聘考試以考試總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如考試總成績出現末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如筆試成績相同,另作加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在印江縣政府網進行公布。
八、體檢
體檢人員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招聘部門實施。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貴州省2016年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負責對考察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由各招聘部門(單位)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具體考察工作。
對應屆畢業生的考察側重于查閱檔案、在校表現、現實表現、學業成績的考核;對往屆畢業生要采取查閱檔案、還需對被考察對象進行實地綜合考察。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4、不能按時提供招聘職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等資料的;
5、考察中發現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或辭退、開除的;
6、2016年7月28日任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
7、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條件的;
8、其它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以遞補。
十、審核、聘用審批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印江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以遞補。
公示合格的人員,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審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為事業編制,實行一年試用期。
十一、有關要求
(一)經審核行文聘用的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二)新聘用人員在我縣服務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一年試用期),服務期從簽訂聘用合同時間起計算。
(三)新聘用人員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職責或在服務期限未滿的情況下,因個人原因離開工作單位的,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二、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三、其他
(一)教育類招聘職位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實行選崗聘用;鄉鎮事業站所職位按考生的專業和工作需要進行安排(方案另行公布)。
(二)本《實施方案》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三)本次招聘考試相關信息在印江政府網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招聘咨詢電話:0856-6231050(印江自治縣人社局)。
招聘監督電話:0856-6222553(印江自治縣監察局)。
報考指導:報名咨詢
附件:1、印江自治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點擊下載)
2、印江自治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