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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全縣事業單位中公開選調正安縣公證處(正安縣司法局二級機構)工作人員。現將公開選調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選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選調程序、公開選調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確定選調人員、公示及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二、選調計劃及職位
正安縣公證處工作人員(事業編制)1名。
三、選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選調對象
本縣在編在崗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法律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資格。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或處分期滿影響調動的;
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截止至 2020年11月1日計算);
5.正在接受審計、審查調查的;
6.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所在單位不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8至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正安縣司法局人事警務股(正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五樓)
3.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畢業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2)正安縣公證處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3)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意見的相關材料。
(4)有效《居民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5)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1張及電子版照片。
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須提供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在報名時一并提交。
(二)資格審查
縣司法局在收到報考者提交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后,對報考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對審查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應向報考者一次性告知,并做好相關解釋工作。對審查符合選調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并告知報名者。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貴州·正安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報名人數。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任一環節一旦發現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行負責。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進行計算。選調報名審查通過人數少于10人,不需進行筆試,參加報名并審查通過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內容。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未參加筆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按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比例5:1確定面試對象,且筆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面試環節。
筆試準考證發放、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個性特征等對職位的適應度和匹配度。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準考證發放、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取消筆試考試環節,考試總成績滿分以面試成績滿分百分制進行計算。
若遇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環節。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環節。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司法局負責。考察工作一般在考試成績公示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考察人數與選調計劃數比例 1:1 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
考察工作應當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身份證明材料等方式進行,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作出考察結論。
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選調要求的,取消該考生選調資格,考試總成績第二名的考生遞補為考察對象。
七、確定擬選調人員及體檢
選調單位綜合報考者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確定是否選調。對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將須組織在縣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進行遞補。
八、公示
經縣司法局研究確定的擬選調人選的相關情況,在“貴州·正安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選調問題的,取消選調資格,該職位不予遞補。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作為擬選調人員。
九、調動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十、紀律監督
整個選調過程接受縣紀委監委、縣組織人事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選調資格,對違紀的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一、未盡事宜由縣司法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1-26422055(正安縣司法局人事警務股)
舉報電話:0851-26400352(中共正安縣紀委)
附件:《正安縣公證處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點擊下載)
正安縣司法局
2020年11月17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za.gov.cn/xwzx/tzgg/202011/t20201117_65282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