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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銅人社通〔2014〕125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6〕217號)的相關規定,經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由銅仁市萬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招聘辦公室”),具體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其中,綜合類職位49名,教育類職位11名、衛生計生類職位1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部分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職位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技校、職高、高中)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2.選聘在萬山區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以下簡稱“四項目人員”);
3.萬山區村、居委會(農村社區)擔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簡稱“村干部”);
4.在萬山區服務的鄉村幼教志愿者。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6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職位的,須在萬山區服務滿2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
5.定向招聘鄉村幼教志愿者教師職位的,須在萬山區服務滿1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考核合格且仍在崗,學歷放寬到中專(中師、普師、中職);
6.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的,須在萬山區村、居委會(農村社區)連續任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滿3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且仍在崗,學歷放寬到中專(技校、職高、高中),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萬山區工勤人員除外);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截止2016年6月28日仍在服務期內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7.不符合公開招聘有關條件要求的;
8.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招聘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信息統一在“萬山網”發布,網址:www.wsxw.gov.cn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天9:00-12:00,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銅仁體育館(梵凈山大道)。
(三)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區招聘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現場集中報名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要求
1.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名。
2.考生須認真閱讀簡章,按照簡章和職位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持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考生報名時須認真填寫《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報名表的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錯誤或書寫潦草導致信息難以辨認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前述情況,視為考生本人填寫。考生須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4.招聘計劃數與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職位將予以調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自愿放棄改報的可憑繳費憑證原件辦理退費手續。改報及辦理退費手續時間為2016年7月14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及辦理退費手續,視為考生自愿放棄。
(五)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考生須在“萬山網”下載填寫報名表,本次報名現場不提供報名表,同時持畢業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招聘職位所需相應資格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到招聘單位資格初審處進行資格初審。下列人員還須提供相應資料:
(1)“四項目人員”須提供在萬山區服務滿2年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仍在崗的,須提供服務單位及區引導辦(項目辦)出具服務滿2年的證明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1份;
(2)鄉村幼教志愿者須提供區教育局及引導辦(項目辦)出具在萬山區服務滿1年且仍在崗的證明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1份;
(3)村干部須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連續任村、居委會(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滿3年且仍在崗的證明、推薦材料(含現實表現、廉潔自律材料、推薦理由以及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原件及相關材料(當選證明、文件)1份,任職證明須由區委組織部簽署情況屬實并同意報考的意見。
資格初審工作由專人負責,審查通過的,審查人須簽名確認,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
2.資格復審:考生憑招聘單位初審合格后的報名資料到資格復審處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審查人員須簽名確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合簡章和職位表要求的,即取消應聘資格。
(六)報名繳費
資格復審通過的,憑資格復審資料到繳費處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繳費成功后,將報名資格復審資料交招聘單位,憑繳費憑證簽名確認,才視為報名成功。
繳費憑證是領取筆試準考證的重要依據,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七、考試
綜合類、教育類職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衛生計生類職位考試為筆試,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
綜合類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教育類職位筆試科目為《教師職業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師職業道德》。
衛生計生類職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醫學基礎知識。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16年7月19日—2016年7月21日(每天9:00-12:00,14:30-17:30),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繳費憑證到銅仁市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謝橋街道萬山區產業園2號樓)。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考察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筆試時間為2016年7月23日(具體時間安排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綜合類、教育類職位按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1.綜合類、教育類職位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衛生類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八、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綜合類、教育類職位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則再次面試,再次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衛生計生類職位以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若均取得或均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則進行面試,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醫院由區招聘辦公室指定區(縣)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貴州省2016年公務員
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區招聘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工作,招聘單位負責具體考察工作。有工作單位考生的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未就業應、往屆畢業生考生的考察主要側重于學校表現和現實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走訪、座談等方式進行,考察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沒有考察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對象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及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未取得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材料的;
6.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其他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審批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
(二)擬聘人員的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將擬聘用人員相關材料上報,經主管部門和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合格后,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經批準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三)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3年(含1年試用期)。最低服務期內未經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辭職或調出區外;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辭職或調出區外的,須按聘用合同的約定事項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監督,按照政策規定、標準條件、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考試各環節,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招聘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應聘資格,視情節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一)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考察,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等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二)職位表中注明“選崗職位”的,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確定聘用單位(崗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優先選崗對象,若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抽簽方式確定優先選崗對象。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行、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培訓,不提供任何輔導資料。
(四)本簡章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報名期間現場咨詢,不接受電話咨詢): 0856-3521200(銅仁市萬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6-3521007(銅仁市萬山區紀委、監察局)
附件:
1.銅仁市萬山區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點擊下載)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