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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縣思源實驗學校和第三小學校長選聘工作方案
江口縣思源實驗學校(縣第四中學),是由香港言愛基金捐資援助、政府投資新建的一所主要解決偏遠農村留守兒童就學的寄宿制初級中學。學校位于新城區凱德大道旁,占地47669平方米,建筑面積27000余平方米,辦學規模1800人。
江口縣第三小學位于縣城雙江街道辦事處城郊村壩上,是由縣政府投資新建,解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一所寄宿制小學,占地27535平方米,建筑面積18000平方米,辦學規模1890人。
以上兩所學校。設施完備,功能齊全,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為推動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打破校長任命制,擴寬選人用人渠道,擬公開選聘以上兩所學校校長。為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選聘原則
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職位
1、江口縣思源實驗學校(縣第四中學)為正科級事業單位,選聘校長1人(或副校長);
三、選聘范圍
縣內在冊在編公辦教職工公開選聘。
四、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和學校管理工作,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遵守職業道德,注重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公正廉潔、關愛師生。
2、熟悉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育人為本的辦學宗旨,秉承先進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注重探索和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具有豐富的教育理論知識、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學能力,善于開拓創新,不斷引領學校科學發展。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政治素質和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形象氣質良好。
(二)崗位條件
1、江口縣思源實驗學校校長(或副校長)職位
(1)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至50周歲;
(2)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3)有成熟的管理經驗、在中學副校長及以上崗位任職經歷;
(4)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江口縣第三小學校長職位
(1)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至50周歲;
(2)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3)有成熟的管理經驗,在鄉鎮(街道)中心小學以上學校任副校長及以上任職經歷;或具有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資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受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的;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聘程序
(二)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1、時間:2016年4月5日—4月7日。
2、方式:現場報名(地點:江口縣教育局)。
(三)資格審查
1、時間:2016年4月8日—4月10日。
2、地點:江口縣教育局
3、報名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證明,教育教學業績及管理方面獲得的表彰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交的有關證件需與報名者本人信息相符。
4、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安排,嚴格根據選聘崗位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名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并簽名。
5、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還須提交5本自己為學校量身打造的核心辦學理念(包含辦學理念、辦學思路、辦學特色、預期成績等內容)及管理方案文本。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文本評價、面試三個環節,實行百分制,三個環節所占比例是3:3:4。
1、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教育思想、管理策略、案例分析等。
筆試時間:待定
2.文本評價。教育管理專家團隊,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核心辦學理念文本方案進行審閱和評價。專家團隊給予量化評分。
文本評價時間:待定
3、面試。由教育管理專家團隊組織開展。面試采取競聘演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面試時間:待定
(四)組織考察
由縣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教育管理專家組對應試人員的測試結果,向縣委推薦2名縣思源學校校長(或副校長)候選人,由縣委按程序確定校長(或副校長)人選;向縣教育局黨組推薦2名縣第三小學校長候選人,由縣教育局按程序確定校長人選。
(五)任前公示和任用
對擬聘任人選,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無反映或有反映不影響任職的,按有關規定履行任職手續;公示期間有反映,經調查核實影響任職的,取消任職資格,重新在已考察人員中確定擬聘任人選。本次公開選聘的人選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該崗位相應的政治、經濟待遇。試用期滿,經組織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察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
六、聘任期內責任目標
兩所學校的校長均為5年一個聘期,其中試用期一年。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校紀校風良好。
(二)注重師德師風建設,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熱情,加強教職員工日常管理,打造過硬師資隊伍;聘任期內,新培養縣級以上名師達學校專任教師總數的20%以上。
(三)強化教育教學管理,狠抓課堂改革,三年內成為課改基地學校,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四)健全和完善學校管理制度,樹品牌、創特色,三年內達到中等水平,5年內躋身全市前列。
(五)加強學生日常行為的管理,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教育教學秩序良好。
任期內未完成責任目標的將解聘。
七、聘任期內權利和待遇
(一)校長有權在現有干部人事制度框架內提名學校領導班子人選、聘任學校中層干部、實行學校教職員工全員競聘上崗。
(二)校長有權對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考核辦法進行分配。
(三)實行崗位目標管理考核,成績突出予以獎勵。
八、工作監督
由江口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對公開選聘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縣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監督電話,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在公開選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秘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本次公開選聘實行回避制度,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有親屬參加競聘的,關系人必須回避。
九、本《工作方案》由江口縣學校校長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縣組織部0856-6621002
縣教育局0856-6621473
監督電話:縣 紀 委0856-6621082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6-662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