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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貞豐縣引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簡章
為貫徹落實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意見》(黔黨發〔2015〕18號)和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動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州黨發〔2015〕11號),進一步深化醫療衛生人事制度改革,增強基層衛生計生事業活力和服務能力,著力解決基層群眾看病難、看病遠的問題,根據《州人社局州衛生計生委關于2015年黔西南州引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15〕122號)文件精神和編制使用計劃,并報經縣政府研究決定,2016年貞豐縣引進基層醫療衛生工作人員60名。為確保人才引進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在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引進辦”)負責。
二、引進原則
人才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引進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編制引進計劃、發布引進簡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引進崗位及計劃
引進崗位計劃詳見《2016年貞豐縣引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一覽表》。
四、引進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應聘者只能報一個職位。
1、時間:2016年1月11日至14日。
上午:8時30分—11時30分
下午:2時30分—5時30分
2、報名地點: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
5、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2016年貞豐縣引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職位一覽表》。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引進: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2、曾被公安機關、各級部門處罰或在校學習期間有違紀違法行為,被院校給予處分的畢業生;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按當時計生政策規定執行);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報名人員須持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帶二維碼的學歷查詢結果單)、醫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照片4張。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黔西南州外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
4、如實填寫《2016年貞豐縣引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 “引進辦”負責組織,根據《簡章》規定需求條件,對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對象。
六、考試
(一)考試形式:本次引進人才只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未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二)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1)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末位并列的考生,重新進行筆試,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環節;
(2)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引進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及以上才能進入體檢環節。
(三)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才引進辦指定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空缺崗位不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具體由各引進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在考察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生有就業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由其所在單位或單位黨委(黨組)出具考察意見;考生無固定工作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由其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考察意見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審查意見。
考生自動放棄考察的,須在接到考察通知2日內,向“引進辦”提交放棄考察申請書,逾期未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空缺崗位不遞補。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報經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進入下一環節: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畢業生;
2、曾被公安機關、各級部門處罰或在校學習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被院校給予處分的畢業生;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按當時計生政策規定執行);
4、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5、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學歷檔案和其他相關材料的;
6、不符合引進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經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不少于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聘用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人社廳《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的規定,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社局審批備案,縣人社局行文聘用。
新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含一年試用期)聘用合同,聘用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請調動,不得參與各級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招聘考試。凡在貞豐縣服務不滿5年者,視為違約,違約者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不愿意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人才引進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兩代表一委員”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三)在人才引進過程中,發布的有關本次人才引進信息,將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布,考生自行閱知,人才引進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人才引進辦公室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次人才引進工作未盡事宜,由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監督電話:0859-6610056
咨詢電話:0859-6617160
附件1:《2016年貞豐縣引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職位一覽表》
附件1: | |||||||||||
2016年貞豐縣引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職位一覽表 | |||||||||||
單位代碼 | 引進單位 | 引進崗位 | 崗位代碼 | 崗位類別 | 引進人數 | 學歷 | 專業 | 戶籍 | 年齡 | 其它引進條件 | 備注 |
101 | 貞豐縣衛計局計劃生育執法大隊 | 管理 | 1 | 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衛生事業管理、醫院管理、法學 | 不限 |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 1月11日以前、1981年1月11日以后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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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貞豐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專業技術 | 2 | 醫學類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 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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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人員 | 2 | 2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醫學檢驗 | |||||||
103 | 貞豐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檢驗人員 | 1 | 1 | |||||||
104 | 貞豐縣永豐街道辦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護士 | 1 | 2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 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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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貞豐縣珉谷街道辦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影像人員 | 1 | 1 | 醫學影像、放射 | ||||||
106 | 貞豐縣白層鎮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醫學類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 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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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護士 | 2 | 2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 后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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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貞豐縣長田鎮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醫學類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 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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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護士 | 2 | 3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 后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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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貞豐縣小屯鎮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醫學類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 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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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護士 | 2 | 3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 后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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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貞豐縣魯貢鎮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專業技術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醫學類 | 不限 |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1月 11日以前、1981年1月11日以后生)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 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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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護士 | 2 | 3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 后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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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貞豐縣沙坪鎮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醫學類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 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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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護士 | 2 | 3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后 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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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人員 | 3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醫學檢驗 | |||||||
111 | 貞豐縣平街鄉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醫學類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 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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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護士 | 2 | 3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 后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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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人員 | 3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醫學檢驗 | |||||||
112 | 貞豐縣挽瀾鄉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醫學類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冊 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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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護士 | 2 | 3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后 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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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人員 | 3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醫學檢驗 | |||||||
113 | 貞豐縣魯容鄉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醫師 | 1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醫學類 | 不限 |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8年1月 11日以前、1981年1月11日以后生) |
具有《醫師資格證》,必須在引入后三個月內首次注冊 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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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護士 | 2 | 1 |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后 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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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人員 | 3 | 1 | 醫學檢驗 | ||||||||
114 | 貞豐縣連環鄉衛生計生服務中心 | 執業護士 | 1 | 2 | 護理學 |
具有《護士資格證》或《護士執業證》,必須在引入后 三個月內首次注冊或變更注冊到引進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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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60 |
附件2:《2016年貞豐縣引進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報名表》(下載請點擊:http://www.zfrsj.gov.cn/UpLoadFiles/file/20160104/20160104164711_2031.doc)
貞豐縣人才引進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