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163網 163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貴州招聘吧 免費信息發布請將內容發送到郵箱:web@gzdysx.com |
根據我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在我縣2013年訂單培訓的300名幼兒教育專業學生中招聘150人為鄉鎮幼兒教師。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2016年惠水縣鄉鎮幼兒園共計劃定向招聘幼兒教師150名。具體招聘職位及應聘條件詳見招聘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3年經惠水縣訂單招考錄取的惠水縣職校和貴定幼兒師范專科學校聯合辦學的2016屆學前教育專業,且服從惠水2016年2月安排頂崗實習合格的畢業生。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未參加頂崗實習或頂崗實習不合格的2013年訂單招錄的學前教育畢業生;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報名實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費每人100元。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8月29日8:30—18:00。
報名地點:惠水縣教育局。
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報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報名工作結束后,對無人報考或報考人數小于招聘計劃數的職位進行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布。
(三)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惠水縣2016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實習學校出具的頂崗實習合格證明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各一份。
(四)筆試準考證發放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6年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筆試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準考證發放地點:惠水縣教育局。
報考指導:點擊加群咨詢
五、考試
(一)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總分為150分。筆試設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筆試時間為2016年9月1日 9:00—11:0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加考試。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3:1(含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遇某一職位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為2016年9月4日,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三)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未參加筆試或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體檢
體檢在招聘辦指定的縣及(或)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空缺職位可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須報縣招聘辦研究同意。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復審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縣招聘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等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聘用后三年內(含試用期)未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聘用單位將與其解除聘用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縣人事部門通知要求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后,發現聘用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6280232(惠水縣教育局)
0854-6221862(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6221197(惠水縣監察局)
十、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過程中,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惠水縣政府門戶網站(www.gzhs.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附件2 :惠水縣2016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點擊下載)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