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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縣直機關(參公單位)干部隊伍建設,豐富干部工作經歷,著力選拔優秀干部充實到縣直機關(參公單位),按照縣委編委會計劃安排,決定開展縣直機關(參公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為確保公開考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考調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務川自治縣2023年下半年縣直機關(參公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任 琨
副組長:鄒書權
成 員:文紅梅 付 藝 何小濤 申林林 劉福東
領導小組下設考調辦公室在縣委組織部,由鄒書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福東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田茂霞、陳禹杰同志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考調工作日常事務。
二、考調職位及數量
本次全縣計劃考調3人。其中,公務員2人,參公人員1人,具體職位詳見《務川自治縣2023年下半年縣直機關(參公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考調范圍和條件
(一)考調范圍
本縣轄區鄉鎮(街道)機關中已經進行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鄉鎮(街道)選派掛職人員經單位、主管部門及縣委組織部同意后方可報考;垂直管理單位在鄉鎮(街道)工作符合上述條件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調。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專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5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工作經歷;
4.近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不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
6.符合擬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2018年12月及以后新錄用到鄉鎮(街道)的公務員;
4.根據“放寬條件定向招錄”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人員;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7.現擔任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的,須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后方能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15日。
四、考調方式和程序
考調工作采取綜合能力測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經縣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及時在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考調公告。
(二)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
報名步驟:報考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務川自治縣2023年縣直機關(參公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2份,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推薦報考后,在報名期間提交到考調報名地點。
報考者報名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證件照2張及同底電子照片1張(jpg格式、20KB以下,用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命名);個人干部身份證明材料(如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審批表等)復印件;近2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或年度考核證明;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報名。
2.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后,工作人員現場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應向其做好反饋。報名結束后對初審合格人員由組織、編辦等部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并在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發現資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筆試
本次考調不設開考比例。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泛指綜合知識)。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發放時間和地點:考生于考試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到縣公開考調辦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筆試成績。
(四)面試
面試人員按考調計劃數與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調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考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不足1:3的,筆試成績需達到所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縣公開考調辦統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基本素質及適應考調職位要求的基本能力,總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成績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成績計算方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調計劃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若某一職位面試成績均無人達到70分及以上,則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考調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應在考試總成績公示后一周之內完成。
考察實行差額考察,按考調計劃數與總成績從高到低1:2差額確定考察人選,名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行考察。考調計劃數與實際人數不足1:2且面試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的人員,均進入考察。考察合格人數少于考調計劃的,按照符合條件人員的總成績順序遞補考察人員,遞補可進行一次。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意識形態、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道德品質、意識形態、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
考察工作應當成立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等方式進行,進一步核實身份及報考資格,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凡不愿服從所報考單位職務職級政策的,取消考調資格。
(六)確定擬考調人員
筆試、面試成績僅作為進入下一環節依據,不作為確定擬考調人選的最終依據,其考調人選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職位需求,由考調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綜合考察對象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考調人員。
(七)公示及辦理調動
考調用人單位研究確定擬考調人員后,由縣公開考調辦在務川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擬考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查實有影響考調問題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考調。
公示環節取消考調資格而空缺的職位,是否從考察范圍的人員中進行遞補擬考調人員,由考調用人單位研究提出建議意見,報縣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由考調單位按規定程序報縣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原則上于公示期滿后1周內完成。
五、工作要求和紀律監督
公開考調工作是上級機關單位面向基層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方式和途徑,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樹立重視鄉鎮用人導向、保證縣直機關單位與鄉鎮密切聯系的重要舉措。各鄉鎮黨委、主管部門及考調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做好工作。對在公開考調過程中出現違紀違法等行為的,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本次公開考調未盡事宜,由縣公開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政策咨詢:25590409 縣委組織部
監督電話:25625203 縣紀委監委信訪室
25627911 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股
附件:附件1:務川自治縣2023年下半年縣直機關(參公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xls(點擊下載)
附件2:務川縣2023年下半年縣直機關(參公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x(點擊下載)
務川自治縣公開考調辦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信息來源:https://www.gzwuchuan.gov.cn/xwzx/tzgg/202312/t20231215_83359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