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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中小學校(園)長管理,完善校(園)長隊伍建設和培養機制,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24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教育綜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黔黨發〔2015〕32號)以及《中共湄潭縣委 湄潭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教育發展的決定》(湄委〔2012〕5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充分引入競爭激勵機制,通過選聘部分縣直學校校(園)長,拓寬用人視野,發現和挖掘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促進干部能上能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育管理干部隊伍。
二、基本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四)分級分類管理原則;
(五)依法依規辦事原則。
三、選聘崗位及職數
協育中學副校長2名;黃家壩中學副校長2名;實驗小學校長1名,副校長2名;湄江二小校長1名,副校長2名;浙大小學校長1名,副校長2名;茶城小學(新建)校長1名,副校長2名;實驗幼兒園園長1名,副園長2名;茶城幼兒園(新建)園長1名,副園長1名;雁心特殊教育學校校長1名,副校長1名。共計23個職數。
四、選聘的資格及條件
(一)選聘資格
1、各鎮(街道)中心學校現任校長、副校長;
2、各鎮(街道)中學(含馬山職中)、完小、中心幼兒園現任校(園)長;
3、各縣直學校現任正副校(園)長;
4、各縣直正副科級學校現任中層管理干部;
5、2016年選拔培養的后備干部;
6、教育局機關管理干部(含具有管理經歷的上掛鍛煉人員);
7、各縣直學校(股級)以及各鎮(街道)中心學校、鎮中學、鎮完小、鎮中心幼兒園現任中層管理干部。
只符合選聘資格第7條之規定的人員只能參與競聘各縣直學校的副校(園)長職位(不含協育中學副校長、黃家壩中學副校長職位)。
(二)選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忠實履行公共服務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2、師德良好。熱愛教育事業,關愛學生,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3、組織領導能力強。善于科學管理、溝通協調、依法辦事、推動落實,有較強的公共服務意識和改革創新精神,工作實績突出。
4、業務能力強。有相關的專業素質或者從業經歷,熟悉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情況,業界聲譽好。
5、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熱愛公益事業,求真務實,團結協作,遵紀守法,廉潔從業,群眾威信高。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國家規定的學歷要求,具備教師資格,需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4年及以上經歷,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特別優秀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適當放寬選聘條件。
五、選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2016年10月25日 — 26日,通過個人申請報名的方式進行,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人填寫《湄潭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選聘校(園)長報名登記表》,報名時應填寫是否服從組織安排。
報名地點:湄潭縣教育局“深改辦”。
(二)資格審查:2016年10月27日,校(園)長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公示符合選聘資格及條件的人員名單。
(三)考試:考試形式為現場答辯,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考試時間: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開始;
地點:湄潭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四)組織考察。2016年10月28日,領導小組根據選聘成績,結合選聘者的工作業績,分職位確定考察對象,并發布考察預告。
(五)聘任。教育局黨組根據選聘者的考試及考察情況,結合各選聘者的特長及擬聘崗位的具體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任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聘任。
六、考核及待遇
(一)實行校(園)長聘任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校(園)長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試用期計入校(園)長任職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免去校(園)長職務。
(二)縣教育局制定校長的聘期目標并實行年度履職考核和聘期考核。
(三)本次公開選聘的校(園)長將享受校長職級待遇確定后的待遇(副校<園>長的待遇按后續配套方案執行)。
(四)人事關系視任職單位編制情況予以辦理。
七、組織領導
校(園)長選聘工作在局黨組領導下進行。為加強對校(園)長選聘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局黨組決定成立 “湄潭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選聘校(園)長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一)
八、工作紀律
校(園)長選聘工作堅持“三公開一監督”,嚴格干部人事工作紀律,不準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一經查實,存在違紀行為的要嚴肅處理。
九、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湄潭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選聘校(園)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附:
1、湄潭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選聘校(園)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湄潭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選聘校(園)長報名登記表
附件一:
湄潭縣教育系統
2016年公開選聘校(園)長工作
領 導 小 組
組 長:
劉 劍 縣教育局黨組書記 局長
成 員:
王家嶺 縣第二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局長
秦 慷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曾應慶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汪 忠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曹學良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姜詠梅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機關黨委書記
程遼東 縣教育局黨組成員 求是教育集團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深改辦”,由戴興燕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湄潭縣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
附件二:
湄潭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選聘校(園)長報名登記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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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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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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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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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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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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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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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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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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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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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工作單位及所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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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專業
技術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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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健康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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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年度考核
等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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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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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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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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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職位(學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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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服從組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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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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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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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學校 (縣直學校)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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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人:
(公章)
2016 年10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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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結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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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人:
2016 年 10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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