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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總工會、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黔工總字〔2017〕31號)、州黨辦發〔2017〕16號《關于印發<黔西南州總工會改革方案>的通知》、州總工會、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工發〔2018〕85號關于印發《黔西南州工會社會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普黨辦發〔2017〕11號《關于印發<普安縣總工會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現結合普安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聘用原則和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二、招考計劃和職位
普安縣總工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10名(詳見附件1:《普安縣公開招聘總工會社會工作者職位一覽表》)。
三、招考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考對象
普安縣戶籍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報名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9月15日之前出生)、40周歲以下(1978年9月15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普安縣戶籍確認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4日。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單位的當年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加分
(一)報名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要求報考人數與職位計劃招考人數之比須達到3︰1的比例方能開考,凡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招聘辦對其職位招聘計劃進行調減或取消。本次招聘,報名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18日17:00。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普安縣總工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222.178.212.194:4445/puangh2019/index.php?zsdwid=1),仔細閱讀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承諾書。按照規定流程、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普安縣總工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報名表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凡是報考兩個職位及以上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資格復審、體檢等環節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示:報考人員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完全一致,如專業名稱后面帶括號或其他說明的也必須如實填報。
2.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7:00。資格初審人員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提交《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并上傳電子照片后24小時內審核完畢。資格初審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予以“審核未過”確認,并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名信息表,供加分、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節使用。
因考生未認真閱讀簡章及職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不符合條件的職位,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資格初審人員提出申請,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給予改報;報名結束時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2019年9月18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或本人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于2019年9月19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代碼不得修改),招聘單位9月20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保持通暢并及時與縣招聘辦聯系。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24小時后請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因考生未及時查看而導致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4.報名確認及繳費。根據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每人按100元的標準收取考務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間登錄“普安縣總工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222.178.212.194:4445/puangh2019/index.php?zsdwid=1)”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未達到招聘計劃數人員的處理。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職位計劃招聘人數3:1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報名人員向招聘辦提出改報申請,在招聘辦同意后可以改報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已經達到2:1比例的符合報考要求的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019年9月22日9:00至17:00。考生務必保持所填寫的電話暢通,因聯系不上導致不能改報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和微信公眾號“普安人社”上進行公示。
6.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在2019年9月26日9:00至9月27日17:00內登陸“普安縣總工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222.178.212.194:4445/puangh2019/index.php?zsdwid=1)”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加分。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照顧,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少數民族2分(以身份證登記的民族信息為依據);
2.建檔立卡精準扶貧戶2分(需要提供建檔立卡相關材料);
3.在職社會化工作者加2分(需要提供相關材料)。
五、考試、加分確認及資格復審
考試工作在縣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科目、主要內容及分值: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測試主要內容包括:工會理論和工會業務知識、時事政治、寫作,總分值為100分。
3.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0.6+加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未參加筆試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一下環節資格。
(二)加分確認及現場資格復審
加分確認及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和微信公眾號“普安人社”上通知。
加分確認及資格復審對象,按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即筆試卷面成績×0.6+預加分,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根據加分確認后筆試成績排序情況決定是否作為現場資格復審對象。加分確認后末尾成績并列的,以學歷高者列為資格復審對象,學歷仍相同的,均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均確定為面試對象參加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下一環節對象。
1.現場加分確認。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打印統一格式的《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到縣速成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縣人社局一樓)現場進行加分確認。
逾期未辦理加分確認手續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提交《報名暨加分申請表》的同時,須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建檔立卡精準扶貧戶提供由鄉鎮(街道)或縣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建檔立卡相關材料;
(3)在職社會化工作者提供鄉鎮(街道)黨委和縣總工會出具的相關材料。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報名系統中打印的本人《報名暨加分申請表》一式2份;
(3)已經參加工作的人員報考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材料原件1份;
(4)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一下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0.6+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在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不再聯系下一考生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經縣招聘辦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及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眾號“普安人社”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取得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公示期內,有反映加分問題的,經招聘辦核實后再決定其是否進入下一環節。
(三)面試
經現場資格復審合格并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作為面試對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值為100分。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及微信公眾號“普安人社”進行公告。
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入場參加面試。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總成績計算
1.總成績=筆試卷面成績×60%+加分+面試成績×40%
2.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卷面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面試成績公示:筆試、面試成績將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和微信公眾號“普安人社”等相關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七、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職位出現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以下簡稱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在縣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開展,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知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由體檢醫生簽字和體檢醫院蓋章簽字確認;對于體檢當場能出結果的體檢項目,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對于體檢當場不能出結果的項目,由縣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通知復檢,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體檢后不得關機或換號,如因考生電話無法接通導致聯系上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作為最終結果。體檢結果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及微信公眾號“普安人社”媒體上公示。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總工會牽頭,縣速成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配合,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學歷、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縣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因考察未通過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單位的當年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人員。
6.截止到考察時未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7.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九、公示、聘用和簽訂勞動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經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七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總工會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擬聘用人員經公示后被取消資格的或自愿放棄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縣總工會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崗位出現空缺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簽訂勞動合同
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與普安縣總工會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每兩年一簽。
十、待遇保障
(一)工資
1.試用期工資:擬聘用的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000元。
2.簽訂勞動合同后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的工資由四部分組成。
一是基礎工資。以普安縣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為1470元為基礎工資;
二是浮動工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大專學歷為0.6倍、本科學歷為0.7倍、研究生學歷為0.8倍。
三是工齡工資。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工齡從根據州工發〔2018〕85號文件規定招錄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開始計算,工齡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資20元。
四是職稱工資。工會社會工作者根據《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規定,通過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資格的,從取得該資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職稱工資20元;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的,從取得該資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職稱工資50元;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從取得該資格的次月起,增加月職稱工資80元。
(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目標績效
1.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
2.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目標績效由縣總工會自行籌資,按不高于在職人員50%以內發放,人均標準按所在單位、鄉、鎮(街道)當年度考核等次對應金額確定。
(三)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的待遇保障
在今后執行過程中,貴州省總工會、黔西南州總工會若有新的規定出臺,按新的規定執行。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項
(一)紀律監督,招考聘用工作由縣社工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接受縣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并接受紀委監委等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考聘用工作中,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原則,嚴守紀律,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考試或簽訂合同資格并記錄在案,5年內不得參加普安縣組織的相關考試;對其他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四)本公告及相關事項解釋權屬縣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附件:1.普安縣2019年公開招聘總工會社會工作者職位一覽表.xls(點擊下載)
2.普安縣總工會公開招聘工會社會工作者報名暨加分申請表.doc(點擊下載)
咨詢電話:0859-7233165(縣總工會)
0859-7318190(縣招聘辦)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