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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專體制升格達標要求,按照中共晴隆縣委辦公室下發的《中共晴隆縣委黨校<晴隆縣行政學校、晴隆縣職業教育培訓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晴黨辦發〔2015〕151號)文件規定,我校事業編制25名,其中參公管理編制10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事業編制14名),我校于2016年公開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目前,還缺參公管理編制(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3名,事業編制3名。為達到中專體制升格復評要求,經我校領導班子研究,報請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6名工作人員,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此次考調工作,特成立中共晴隆縣委黨校2016年考調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王 琴(縣委副書記、縣委黨校校長)
副組長:林昌平(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縣行政學校校長)
黃代波(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
朱鏵錕(中共晴隆縣委黨校<行政學校>常務副校長、
縣職教中心主任)
成 員:黃東京(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梁朝淑(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社局黨組書記)
龍 洪(縣編委辦主任)
龍洪進(縣委黨校副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黨校辦公室,朱鏵錕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從縣委組織部、人社、編委辦、黨校等部門抽調,負責考調相關工作。
二、工作原則
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考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等程序進行。
三、考調職位及名額
中共晴隆縣委黨校公開考調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6名,其中參公管理編制:辦公室2名、總務科1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教務科 1名、科研信息科2人。
四、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及范圍
晴隆縣黨政群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含中心學教師)在編在職工作人員(試用期未轉正人員和工勤人員除外)。
(二)報考條件
1、必須是中共正式黨員(報考科研信息科、教務科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熱愛黨校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科研信息科職位的,必須具有研究生或在讀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4、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和工作能力,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基層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予報考情形的不予報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4、按照國家和省、州有關規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工作不滿3年的;
6、尚在新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新錄用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
本考調方案將在晴隆縣人政府網站(http://www.gzql.gov.cn)發布公告。報考者如需咨詢《考調職位表》及有關事宜,可按《考調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縣委黨校辦公室聯系。
(二)報名時間: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報名地點:晴隆縣委黨校辦公室(蓮城街道辦東街),聯系電話:0859-7610755。
(四)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和組織人社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或在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4、《中共晴隆縣委黨校2016年公開考調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見《中共晴隆縣委黨校2016年公開考調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二),《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一律取消考調資格。中共晴隆縣委黨校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經審查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張,同時提交由報考人所在單位和當地組織人社部門簽署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一式兩份)。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
(五)加分條件
1、2012年以來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等次的,每一年度加1分。符合加分條件的,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年度考核等次結果,并由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蓋章,在報名時提交。
2、2012年以來獲得各級表彰的加分(其中:獲縣委、縣政府或州級部門表彰1次加0.5分;獲州委、州政府或省級部門表彰1次加1分;獲省委、省政府或國家部委表彰1次加2分;獲國家級表彰1次加3分)。符合加分條件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獲表彰的證書或文件原件復印件,在報名時提交。各類臨時機構頒發的獎項及證書,不作為加分依據。
3、公開刊物發表理論文章或文藝作品,州級每篇加1分、省級每篇加2分、國家級每篇加3分。符合加分條件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獲表彰的證書或文件原件復印件,在報名時提交。各類臨時機構頒發的獎項及證書,不作為加分依據。
4、擔任駐村“第一書記”職務的,加1分。符合加分條件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獲表彰的證書或文件原件復印件,在報名時提交。
5、符合加分條件的,由中共晴隆縣委黨校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加分證明材料統一審核認定,會同面試成績一并公示。
(六)考調職位比例
辦公室、總務科、教務科1:2,科研信息科1:1。
(七)面試準考證發放
報名成功后,考生須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到中共晴隆縣委黨校辦公室領取面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調資格。
六、考試
(一)面試
1、報考辦公室、總務科、教務科職位的,面試由中共晴隆縣委黨校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面試方式采取講課的形式進行,講課時間為30分鐘;報考科研信息科職位的,面試采取現場提問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開始至全部面試結束。
3、面試地點:見準考證。
4、面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晴隆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二)成績計算
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并列的,需再進行一次講課。
七、體檢
(一)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集中地點:待定。
(三)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考調數1:1的比例確定。以面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
(四)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審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
(二)考察政審由中共晴隆縣委黨校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三)考察政審合格人數達不到考調所需人數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列為體檢、考察政審對象。
(四)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及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予調動情形的視為不合格,取消擬調動資格。
九、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經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對象,由晴隆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調人選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出生地、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公示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等,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由中共晴隆縣委黨校按程序報批,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
十、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格堅持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從事考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考調工作紀律及相關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違反考調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調動或取消調動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考調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考調。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表,確保信息真實準確,所填電話號碼須保持暢通。
2.本方案由中共晴隆縣委黨校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中共晴隆縣委黨校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7610755(縣委黨校辦公室)
監督電話:0859—7615165(縣紀委第六紀工委辦公室)
附件:1、《中共晴隆縣委黨校2016年公開考調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一覽表》(點擊下載)
2、《中共晴隆縣委黨校2016年公開考調參公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中共晴隆縣委黨校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