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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黔西南州州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州委辦字〔2014〕8號)和州機編議〔2014〕5號文件精神,按照州編辦下達的用人計劃,經研究,2016年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面向全州公開考調工作人員3名,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面試,公開監督和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布考調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確定考調人員、公示考調結果、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計劃
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管理人員3名。
三、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范圍
黔西南州在職在編黨政機關、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依據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不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38周歲及以下(1978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2014年10月1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放寬到大學專科。
5.近兩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4.領導干部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現職務不滿1年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因素
1.加分條件。本次考調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享受相應加分:
(1)近5年內獲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以上表彰每次加2分,累計不超過6分。
(2)近5年內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求是》、《貴州日報》、《當代貴州》、《黔西南日報》、《黔西南工作》上報刊發表的理論類、調研報告類、報告文學類、新聞類、通訊類文章(憑報刊原件)每篇加1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媒體刊發的,以最高級別媒體記分(不重復記分),與他人合作的,按作者人數平均計算,最高5分封頂。
(3)近5年內參加州級及以上重大課題研究、撰寫綜合性材料(憑擬文處理簽原件),獲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的每篇加1分,同一篇材料獲多級批示的以最高級別記分(不重復記分),最高5分封頂。
符合以上加分條件,所加分數計入筆試折算前成績。
2.加分確認。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填寫《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2016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審核表》(附件2,以下簡稱《加分審核表》),并提供加分原件和復印件,由報名人員進行現場審查后報考調領導小組審定。對未按要求填寫和提交《加分審核表》以及未按規定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發布公告。本考調方案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上同時發布。
2.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2日至17日(周末不休),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興義市沙井街1巷6號),聯系電話:0859-3222809,聯系人:孫鋒。
4.報名辦法。報名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張,同時提交由報考人所在單位和當地組織人社部門簽署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5.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報考的,須有自愿放棄公務員或參公身份說明。
6.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報經州委組織部審批,可適當降低比例。
7.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6年10月21日(下午2:30-5:30),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憑證到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興義市沙井街1巷6號)領取。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由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2016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統一命題、制卷、閱卷,按相關規定執行。筆試為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
3.筆試時間:在州委組織部的指導下,在州紀委第一紀工委的監督下,2016年10月22日前完成筆試工作。
4.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上同時發布。
(二)面試
根據考調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出現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
1.面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準考證發放地點: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興義市沙井街1巷6號)領取。
3.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4.面試成績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上同時發布。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體檢
(一)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三)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如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審
(一)體檢合格者,根據考調所需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政審對象。
(二)由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三)考察政審合格人數達不到考調所需人數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列為體檢、考察政審對象。
(四)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及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予調動情形的視為不合格,取消擬調動資格。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調動對象,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xnrsj.gov.cn)上同時發布,在州委政研室公示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報州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九、加強組織保障
為扎實抓好本次公開考調事業單位人員工作,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2016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劉 靈 州委政研室副主任、州全面小康辦副主任
副組長:劉凡松 州紀委第一紀工委書記、州委辦公室紀檢組組長
王沾云 州委政研室副主任
莫武龍 州委改革辦副主任
陳 浪 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主任
成 員:蔣開云 州委政研室綜合科科長
黃 宏 州委政研室調研一科科長
曾 榮 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副主任
孫 鋒 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督查考核科副科長
甘杰學 州委政研室《黔西南工作》編輯部編輯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統計監測和信息調研科,蔣開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黃宏、曾榮、孫鋒、甘杰學4位同志為成員,辦公室負責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面工作。
十、紀律監督
(一)參加公開考調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組織人事部門或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泄露試題和其他公開考調秘密信息的
2.偽造考試成績或者其他有關資料的
3.協助報考者考試作弊的
4.違反考察紀律的
5.因工作失職,影響公開考調工作正常進行的
6.違反公開考調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二)對違反公開考調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取消公開考調資格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未盡事宜由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考調事業單位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咨詢地點:州全面小康建設辦公室(興義市沙井街1巷6號),咨詢電話: 0859-3222809
監督電話:13508599346 (劉凡松 州紀委第一紀工委書記、州委辦公室紀檢組組長)
附件:1.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2016年事業人員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點擊下載)
2.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設辦)2016年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審核表(點擊下載)
中共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