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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1〕2號)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我縣2021年中小學 (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 教師資格(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平塘縣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
(一)戶籍在平塘縣的社會人員;
(二)在平塘縣辦理有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
(三)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可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
(四)駐平塘縣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教師資格種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其中,受黔南州教育局教師工作科委托,受理本縣對象范圍內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現場確認、資料報審、證書發放等工作。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三)通過國家考試條件
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且在有效期內,申請的“任教學科”與面試科目需一致。
申請人員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學(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制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條件的,不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只能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體檢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四、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統一安排,為保證我省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及“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教師職業‘先上崗、再考證’人員”教師資格認定的順利認定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21〕1號)及省教育廳的相關要求,我縣2021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為三個時間段進行。具體工作時間如下:
(一)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網報時間為:2021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網報時間為:2021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認定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在本批次報名)
下半年網報時間為: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同一年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現場確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現場確認”時間為:2021年5月4日9:00—2021年5月20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現場確認”時間為:2021年7月3日9:00—2021年7月13日17:00
下半年“現場確認”時間為:2021年10月16日9:00—2021年10月26日17:00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在現場確認規定的時間內到平塘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教育窗口(25號)進行現場確認,聯系電話:0854-7231510。現場確認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原件;
(2)港澳臺人員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
(3)內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2.學歷證明
學歷證書原件;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申請人的學歷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通過系統核驗的可不提交。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已核驗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體檢檢查合格證明凡申請符合認定各類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時間待現場確認時通知。
5.申請人提供近期免冠正面1英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與系統上傳照片一致)。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五、資格認定
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所有條件的人員進行資格認定,按照上級部門證書下發時間統一打印和發放教師資格證書。
六、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規范,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填報信息、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等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貴州省教育廳門戶網站(www.gzsjyt.gov.cn)和貴州省教育廳唯一官方公眾號“貴州教育發布”(微信號:guizhou_edu)。如有疑問,請撥打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0851-83227475。
(六)申請人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認定工作,逾期不辦理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平塘縣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pt.gov.cn/xwdt_500411/tzgg/zw/202104/t20210423_67907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