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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甕安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城區學校專業技術人員需求實際,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甕安縣2017年城區學校公開遴選教師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遴選工作在甕安縣2017年城區學校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開遴選計劃、對象、范圍
遴選人數為140名,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除“兩辦”以外的學校)在職在編事業人員進行公開遴選。中學老師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中學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可報考小學科學職位)。具體范圍、條件見《甕安縣2017年城區學校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考條件
(一)專業條件:以所評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為準,轉評后取得新專業技術職務者,以現轉評職稱為準。
(二)年齡條件:報考中學職位年齡45周歲及以下(1971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小學、幼兒園職位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76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學歷條件。報考中學教師需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需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兒園需中師及以上學歷。
(四)參加工作三年及以上(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部分已認定工齡的教師,以參加工作時間為準)。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4年參加工作的,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5.2016接轉的特崗教師,實際參加工作時間不足3年,不列為此次遴選對象。
四、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通過在甕安縣教育門戶網站、甕安教育政工群公開發布遴選工作信息廣泛宣傳后組織實施。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4日至25日(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甕安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科。
3.考務費100元由報考人員承擔。
聯系電話:甕安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科2778567
4.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的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由中心學校出具審核同意的報考證明原件(證明需注明報考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等情況,并明確注明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張。
5.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交費收據于2017年7月27日下午上班至6點前到甕安縣教育局人力資源科領取準考證。
6.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結束,經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準考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并退還報名費。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均按百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 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二者缺一不可。
1.考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17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及地點:2017年8月10日,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筆試內容為所報職位專業知識、教育基礎知識及時事政治。命題人員在紀檢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采取多選一的方式臨時確定,試卷命制在紀檢監督及保密人員的監督下,在封閉的環境進行。
閱卷人員臨時抽調,在紀檢監督人員及保密人員的監督下進行。
筆試實行閉卷考試。遴選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的職位方可開考,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由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減遴選計劃數。
筆試開考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面試。面試方式為說課。面試主要測試所報職位所需專業知識與技能,面試考官5-7名。面試考官在紀檢監督的監督下,臨時抽調。
面試的具體內容由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臨時確定。面試按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遴選職位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由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減遴選計劃數。
同一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得進入遴選下一環節。
參加面試人員必須于面試當日上午8:00前到達指定候考室,等待工作人員驗證身份證、準考證及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開考時仍未到達指定候考室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職位確定
打包遴選的職位,由擬遴選教師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學校。
(五)考察
按遴選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遴選計劃數與進入考察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進行考察。主要對遴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不合格的需經縣教育局遴選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方可取消遴選資格。
(六)公示與試用期
根據遴選各職位的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遴選的人員,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遴選的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手續。
五、紀律監督
遴選工作接受甕安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考務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如有弄虛作假、把關不嚴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它事項
(一)本次遴選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進行。遴選方案、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擬遴選人員名單等遴選信息,均在甕安縣教育門戶網站及甕安教育政工群進行公開,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登錄查閱,所有事項不再另行通知。因報考人員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報考人員的,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被遴選人員必需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并簽定承諾,到新單位后,根據單位空崗情況及事改任職條件參與競聘上崗,并享受相應崗位待遇。
(三)本次遴選人員到新單位后,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原則上不得申請調動。
(四)遴選方案未盡事宜及遴選工作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縣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