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163網 163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貴州招聘吧 免費信息發布請將內容發送到郵箱:3534047802@qq.com或者添加QQ號:3534047802 |
因工作需要,民興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需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調工作人員2名。考調條件、辦法等相關要求詳見《金沙縣民興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咨詢電話:0857-7221239 (縣教育科技局人事股)
0857-7400679 (縣人社局人力資源股)
監督電話:0857-7221874 (縣委組織部)
0857-7229441 (縣紀委監委)
附件:
附件1.金沙縣民興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doc
金沙縣民興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調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民興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需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具體方案如下:
一、考調原則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
二、考調崗位
公開考調工作人員2名。
三、考調方式
面向全縣各鄉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公開考調,并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調。
四、報考條件
(一)金沙縣各鄉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在編人員或在教育管理中心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員(時間計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2日)。
(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三)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為人師表,身體健康。
(四)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在金沙縣內工作三年及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2日,含當日)
(六)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新招聘人員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未滿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19年11月22日,含當日);
2.受黨、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十二五”繼續教育和“雙新”(新課標、新教材)考試及各類培訓測試不合格的;
3.所負責的工作近三年被全縣通報批評的。
6.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考核曾被確定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7.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病假累計超過90天、事假累計超過20天、曠工(曠課)累計超過5天的;
8.根據規定其他不得參加考調的。
五、考調程序
考調工作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公示、選崗、調動審批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考調信息于2019年11月20日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jinsha.gov.cn/)上發布。考調工作各個環節信息將通過金沙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讀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金沙縣教育局四樓人事股(金沙二小門前教育局辦公樓)。
4.報名要求:
(1)考生自行下載《金沙縣民興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根據《實施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用A4紙打印(《報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報考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
(2)考生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報名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責任。
5.考生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4)編制不在教育管理中心人員報考,需提供教育管理中心出具的在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一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6.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每人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三)資格審查
按照規定的考調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工作的始終,在考調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報考對象不符合考調資格條件的,隨時取消其考調資格。
(四)考試
1.考試方式及分值:筆試(100分)。
2.筆試內容:履行崗位職責應掌握的相關知識。
3.筆試時間:2019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準考證》發放時間:2019年11月23日,下午14:30-18:00,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考生需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方能參加考試。
(五)公示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根據考調計劃數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選調對象。如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則通過結構化面試方式確定選崗對象。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考察及調動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考試成績排前2名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考試后若有考生主動放棄的,或因資格審查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舉報并經查實不符合考調資格條件取消考調資格的,順延遞補。
為嚴肅公開考調紀律,對主動放棄的考生,三年內不準參加縣內任何公開選調考試;考生一但確定選調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返回原工作單位。
六、工作紀律
考調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組織領導
考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進行,成立金沙縣民興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八、本實施方案由縣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2.金沙縣民興街道教育管理中心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xls(點擊下載)
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