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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院法警隊伍建設,增強法院警力,更好服務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提高法院干警適應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發展要求的能力水平。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8年我院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司法輔助警察。為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晴隆縣人民法院2018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司法輔助警察工作簡章》(以下簡稱“招錄簡章”),現公布實施。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錄工作按照編制招錄計劃、發布招錄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公示、錄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考務工作安排
根據招錄計劃,按照相對集中、方便考務工作的原則,考點設在晴隆縣人民法院。必要時,經縣委縣政府和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具備條件的單位設置考點。由法院政工科統一安排全部考試考務工作,并負責命題、制卷、閱卷、評卷。
三、招錄計劃及職位
本次共計劃招錄聘用制司法輔助警察20名。
四、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大專及以上畢業學歷人員。退役士兵放寬至高中、中職(中專)畢業學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報考年齡要求:
報考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7、不符合招錄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核
1、現場進行資格審核通過方可報名。報名統一在晴隆縣人民法院政工科現場進行,不進行網上報名。
2、報考人員可在2018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6:00期間,在晴隆縣人民法院政工科提交報考申請。
3、本次招聘開考比例為1:3,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必須達到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按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核減招聘崗位。
4、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錄簡章”并簽署報名誠信報考承諾書。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2張。報名申請提交被接受,且資格審查通過后,會向報考人員統一發放準考證等。
六、筆試及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150分)。
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7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于5月下旬公布。筆試成績查分結束后,由晴隆縣人民法院政工科確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
七、面試、體能測評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政工科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并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環節。
政工科負責本體能測評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法警隊負責體能測評的實施工作。
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
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在場的監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九、體檢
體能測評結束即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政工科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工作政工科具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按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在考察中,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有“招錄簡章”“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或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錄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一、公示和錄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政工科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錄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經審核合格后,政工科報縣委和縣政府審批。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錄過程。考生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錄簡章”和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我省相關規定處理。
咨詢電話:
0859-7616880晴隆縣人民法院政工科
監督電話:
0859-7612300晴隆縣人民法院紀檢組辦公室
(二)本次招錄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本“招錄簡章”解釋權屬貴州省晴隆縣人民法院政工科。
(四)本次招錄工作未盡事宜,由晴隆縣人民法院黨組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