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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陽貴安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簡章》,現將觀山湖區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招聘簡章》規定,資格復審人員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確定。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觀山湖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資格復審地點:觀山湖區第十二小學(金陽北路1號)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遞補資格復審
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遞補資格復審將在2024年6月13日至6月14日開展,工作人員將電話或者短信通知遞補資格復審考生,請相關考生提前按照資格復審要求準備好資料。報名表上的電話號碼有誤的考生應主動聯系觀山湖區教育局(電話0851-84119002)更正,因考生未保持通訊暢通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資格復審及遞補資格復審結束,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試教。試教人員名單及試教相關事宜將在觀山湖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復審,工作人員對照原件審核,并留存復印件:
1.報名信息表(考生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2024年畢業的非全日制考生須提供學信網截圖及就讀高校關于專業名稱、畢業時間的《畢業證明》,《畢業證明》不設模板。)
4.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正在認定中的,可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提供教師資格認定報名相關印證材料)
5.普通話等級證書
6.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查詢打印)。
7.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8.翻譯專業未注明語種、學科教學未注明學科的需提供高校關于學習方向的證明。沒有高校關于學習方向證明材料的,提供高校教務處蓋章的課程表或高校蓋章的能體現所學課程的就業推薦表以供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研判。
9.報考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和養老保險繳費明細(在社保繳納機構打印,需加蓋印章,崗位不要求工作經歷的不用提供)。
10.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須持所在單位、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2)。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11.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由他人代審。除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所有材料外,代審人還需攜考生委托書原件、代審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委托書不設模板。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二)資格復審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招聘簡章》的規定,對照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以及其他報考條件等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
(三)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四)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咨詢電話:
0851-84119002(觀山湖區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貴陽貴安2024年統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觀山湖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點擊下載)
附件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doc(點擊下載)
(信息來源:https://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06_84733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