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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遴選省級初中、小學、幼兒園
名校(園)長的通知
黔教辦師〔2016〕25號
各市(州)教育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仁懷市、威寧縣教育局:
為培養造就一批在全省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能夠在基礎教育事業發展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名校(園)長,在總結高中名校長建設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初中、小學及幼兒園名校(園)長遴選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在全省范圍遴選一批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初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作為名校(園)長培養對象。通過為期兩年的培養培訓,以校(園)長核心專業能力提升為目標,以專業理論素養提高為基礎,以教育實踐創新項目為載體,樹立校(園)長辦學理念;拓展教育視野,優化知識結構,提升課程領導力,深化對教育規律的認識;具備依法治校治教能力,提高領導管理學校的水平,增強教育實踐創新能力。
二、遴選對象及人數
(一)遴選對象
1.全省在編在崗初中、小學及幼兒園專任正職校(園)長,取得校(園)長任職資格證書,擔任學校正職累計3年以上,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截止到2015年12月30日)。
2.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政策,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辦學理念先進、辦學特色鮮明。模范履行校(園)長職責,在學生、家長、教師中評價優秀,得到同行和社會的充分肯定和認同。
3.重視并引領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完善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建立并有效實施學校校本研修制度,關心支持設立在本校的省、市(州)級名師(名校長)工作室工作。
4.同等條件下,推薦校(園)長本人是特級教師、省級教學名師,參加過教育部組織的全國中小學優秀校長高級研修班或省級優秀校(園)長培訓項目,或學校是省級校本研修示范學校,建有省、市級名校長工作室的優先推薦。
(二)遴選人數
2016年擬在全省遴選初中校長50名,小學校長50名,幼兒園園長20名作為省級名校(園)長培養對象。
各地按照1︰2比例推薦,具體推薦名額安排見附件1,于2016年4月1日前申報表和匯總表(見附件2、3)報送(電子版和紙質版)至省名校長培養管理辦公室(設在貴州師范學院教師工作處)。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對推薦對象進行綜合評審,確定最終培養對象。
三、有關工作
(一)培養培訓方式
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分階段有針對性的進行打造式培養培訓。
第一階段集中研訓。到省內外優質培訓基地進行集中研修培訓,著眼于名校(園)長培養對象整體教育素質提高。第二階段“名校(園)長工作室”引領。分學段組建“名校(園)長工作室”,并予以相應任務驅動,充分發揮名校(園)長的帶動引領作用,促進其他校(園)長專業能力提升,全面提高校(園)長管理學校的水平。同時實現名校(園)長培養對象的自我規劃、自我發展,成長為名校(園)長。第三階段綜合考評。對名校(園)長培養對象兩年的培養培訓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考核合格的繼續給予項目或政策支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名校(園)長”和“名校(園)長工作室”稱號。
在兩年的培養周期中,采取“雙導師”協同、“雙基地”互動的方式,以高校教育及學校管理理論等方面教師為理論學習導師,以省內外中小學、幼兒園名師名校(園)長為實踐導師,配備理論和實踐導師各一名。導師間相互溝通協作,高校導師負責指導校(園)長的理論研修、專業能力和教科研。實踐導師根據校(園)長在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和困難,進行教育實踐培訓,幫助校(園)長提升教育實踐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經費保障
省教育廳安排專項經費主要用于參訓校(園)長集中培訓期間的培訓、名校(園)長工作室運行等費用。參訓校(園)長往返交通費、集中研修期間的食宿費和赴外教育考察費由參訓校(園)長所在單位承擔。
四、組織保障
省教育廳牽頭組織實施,省名校長管理辦公室、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分別負責初中、小學及幼兒園名校(園)長培養對象的培訓、考核管理、檢查與評估、名校(園)長工作室建設等相關事務。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對推薦人選進行嚴格評審,并按分配名額上報省。同時將該項培養培訓計劃納入地方校(園)長培養規劃,選派專人負責,確保該項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打包下載(請點擊)
附件:1.貴州省初中、小學、幼兒園名校(園)長推薦名額分配表(略)
2.貴州省初中、小學、幼兒園名校(園)長推薦對象匯總表
3.貴州省名校(園)長申報表
4.貴州省名校(園)長申報佐證材料裝訂目錄
附件2
貴州省初中、小學、幼兒園名校(園)長推薦對象匯總表
填報單位:市(州)教育局(蓋章) 聯系人: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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